关于举办2025年浦东新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通知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各教育指导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促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行动方案》《深化新时代中小学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强化“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深入推进市、区、校三级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体系建设,高质量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浦东新区教育局举办2025年浦东新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现将《2025年浦东新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规程总则》(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校赛事

各学校要按照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要求,结合“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教学改革,积极组织春、秋两季运动会并设计适合所有学生参加的运动项目,使每个学生成为阳光体育运动的参与者和受益者。通过校级比赛(一级联赛)活动促进学生身体素质提升;锻炼学生体育技能;培育学生体育精神。

二、积极开展校际联赛

各学校(园)应加强校际联动,积极组织参加区域、教育集团或学区开展的校际体育赛事(二级联赛)活动,丰富学生体育活动,形成贴近学生健身需求、具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三、组织参加区级比赛

各学校(园)应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区级以上竞赛活动(三级联赛)及培训活动,按照《2025年浦东新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规程总则》的相关要求,做好组队参赛等相关工作。各中小学校每年参加市、区级比赛不少于7项,须参加区级田径运动会、广播操比赛和体质健康专项赛。

四、做好赛事报备

各学校根据学校硬件设施条件、组织能力,积极配合市、区级学生阳光体育联赛及各项中小学生锦标赛的开展,并提供赛事场地支持。鼓励各校积极承办区学生阳光体育联赛(三级联赛),协办全国、市级体育赛事活动。

各校承办、协办区级及以上赛事,或组织区域性比赛(除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及参加全国性单项赛事活动,均需报备。学校填报《2025年浦东新区学校体育赛事活动报备表》(附件2),于承办或参赛前一个月提交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浦东新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2.2025年浦东新区学校体育赛事报备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1

2025年浦东新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浦东新区中小学生体育协会、各有关学校

三、协办单位

各有关单位

四、参赛单位

浦东新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五、竞赛活动时间

2025年5月-12月

六、竞赛组别与项目

(一)竞赛组别

2025年浦东新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设高中 (中职校)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组各大组别。

(二)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三对三篮球、小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空手道、跆拳道、广播操、健美操(啦啦操、韵律操)、体育舞蹈、手球、棒球、腰旗橄榄球、毽球、台球、匹克球、击剑、激光射击、智力运动会(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桥牌)、团体趣味运动、幼儿运动会、花样跳绳、跳踢拍、冬季长跑、阳光伙伴集体跑、旱地冰球、陆地冰壶、定向越野、活力展示赛、主题邀请赛等。

七、运动员资格

参加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学生应遵守大联赛的有关规定,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自愿参加适宜比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须为在“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注册的浦东新区在籍在校学生,参赛时须出示学籍卡。

(二)初中预备班和高一新生,可持原有小学五年级或初三的电子学籍卡参加相应组别比赛;若证件丢失,须由现就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的学校参赛。

(四)各组别学生不得跨组别参加同一类比赛。

八、年龄规定

参赛运动员年龄须符合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组别要求,并以报名时学籍信息为准。

九、竞赛办法

(一)校级比赛(一级联赛)

各校应结合特色开展阳光体育竞赛活动,按各组别项目规程组织校内竞赛,选拔优秀运动员组成校代表队,参加学区/集团或区级总决赛。

(二)学区/集团交流赛(二级联赛)

鼓励各校联动,由承办区级赛事的学校牵头,组织学区或教育集团内赛事,选拔队伍参加区级总决赛。

(三)区级总决赛(三级联赛)

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委会组织区级总决赛。

(四)市级比赛

根据《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规程》等文件要求,组委会将组队代表浦东新区参赛。

十、录取名次

(一)区级总决赛各组别集体项目根据参赛队伍数按一定比例录取名次或评出等第奖。

(二)区级总决赛各组别设立的个人项目(小团体),原则上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减1录取。

(三)各项目根据区级总决赛统一要求、项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录取名次,具体录取名次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十一、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本届大联赛区级总决赛各组别集体项目规定名次和等第奖的参赛队,由组委会颁发个人奖状、集体获奖证书。

(二)对获得本届大联赛区级总决赛个人项目(小团体)规定名次者,由组委会颁发相应的个人(团体)获奖证书。

(三)对组织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和承办赛事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赛事成绩、电子版秩序册及成绩册均通过区报名平台查询下载,参赛单位可自行打印。

十二、竞赛规则

(一)在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竞赛规则的基础上,按照本届大联赛区级总决赛的需要制订相关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在区级总决赛的要求框架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竞赛规则。

(三)竞赛要求详见各项目具体单项竞赛规程。

十三、报名方式

各校登录浦东新区教育局德育大数据平台,使用体育账号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10.66.108.163/phyEdu),并根据各项赛事竞赛规程参加比赛,具体详见各竞赛规程。

十四、裁判和仲裁委员会

各项目正副裁判长、仲裁由各单项竞赛委员会推荐,报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其他裁判员由各单项竞赛委员会负责选派。

十五、申诉和纪律

(一)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各单项赛事竞委会在各代表队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不能更换组别或参赛人员。各项目由裁判长在报名结束后1-3天内将参赛运动员名单告知各参赛代表队,逾期未异议视为认可。各项目开赛后不再受理资格申诉事宜。

(二)技术申诉须当天在比赛现场向赛事仲裁委员会或组委会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过时不予受理。

(三)各参赛校要严格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规定》和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无故罢赛、殴斗滋事等违背体育道德和违反竞赛纪律规定者,组委会取消其比赛资格和相关比赛成绩,对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十六、其它

(一)承办市级以上各类学生赛事,须经区教育局德育处审批,并接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指导。

(二)本《规程总则》未尽事项,由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工作办公室

地址:浦东新区锦绣路2769号青少年活动中心E202室体育活动部;邮编:201299。联系人:陆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50330782。电子邮箱:pdygty@163.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委会

附件2

2025年浦东新区学校体育赛事活动报备表

赛事级别(选填):国家级£ 市级£ 区级£

承办/协办/参与(选填):承办£ 协办£ 参与£

学校全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赛事活动名称

学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赛事

活动

情况

(可附页)

注:举办、参赛提前一个月报备。材料递交地址:浦东新区锦绣路2769号青少年活动中心E202室体育活动部;邮编:201299。联系人:陆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50330782。

随便看看